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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考全科報名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級建造師考試免試條件: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5 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三)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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